每人每月最高185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记得申领

为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为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一)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需具有见习师资力量,能根据需要在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安排见习指导和管理人员。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30%。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850元/月)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四)申请程序

见习满3个月至见习结束之日起1年内向人社部门申请补贴(见习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2个月)。

就业见习岗位开发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使用单位身份注册登录后,通过“企业办事->按主题->就业见习”专栏提交资质申请,申请时可同步上传岗位信息,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岗位发布内容包括:见习单位名称、就业见习岗位名称、就业见习岗位数量、就业见习期限、要求条件等。

岗位审核通过后,可招募见习人员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用人单位需及时将见习人员通过云平台“就业见习人员备案”向人社部门备案,见习期满后可在平台上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如有疑问,可致电肇庆市端州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758-2233016。

资料来源:端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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