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指导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列出了包括13类材质食品相关产品在内的多种高风险工业产品《风险管控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其中,深圳市所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品种均涵盖。
为进一步压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行动,建立了“集中培训、单独辅导、全量录入、督导复查”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全方位推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一是集中培训,强化意识。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以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清单》集中培训。监管人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各类产品风险点,讲解防控对策,指导企业精准构建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单独辅导,细化责任。针对家庭式生产、间歇式生产以及与其他工业产品共线生产的小微生产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将其列为重点企业,安排专人上门辅导,根据企业生产流程,分析潜在风险点,协助企业参照《清单》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同时,推动企业将风险管控清单融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中,并承诺落实,实现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长效化。
三是全量录入,统一归集。为配合全省实现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管控信息化管理,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企业风险管控清单结果录入工作。通过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一次提醒、二次督办、三次上门”的方式,分片区、分种类、分情况有序推进,为全省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督导复查,确保成效。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了对企业的检查力度,对部分已申报完成《清单》建立的企业实施督导复查。包括对企业《清单》及防控措施进行全过程验证,以及对企业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进行全覆盖抽查考核。所有发现的问题一律督促企业整改,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通过举办宣贯会、制作微课程及应用指南、小微企业上门指导、第三方技术机构抽验等多种形式,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为全市产品制造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的智慧和力量。(拟稿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彭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