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5年!《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施行

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增强医师依法诚信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制定了《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增强医师依法诚信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制定了《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对医师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51种记分情形,设7个记分档次,并设定记分累计达到12分以上启动离岗培训。

据悉,《办法》对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中提及医师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摘取,形成了合计51种记分情形,设7个记分档次(1分、2分、4分、6分、8分、10分、12分)。例如:开展医疗执业活动时未佩戴有本人姓名、照片、职务或者技术职称的标牌的记1分;未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记2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记4分;在其取得的执业资质以内超出专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记6分;造成一级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记12分。

《办法》规定,记分累计达到12分以上启动离岗培训。其中,累计记分达到12分不满24分的,由其主要执业机构对其进行内部离岗培训2个月。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按照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并由其主要执业机构对其进行内部离岗培训4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其注册和备案的执业机构取消其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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