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5年“服务型执法”8条具体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消息,为通过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提高执法质量,该局于日前正式对外发布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服务型执法”若干措施》推出了8条具体措施,助力优质企业轻装前行、专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消息,为通过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提高执法质量,该局于日前正式对外发布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服务型执法”若干措施》推出了8条具体措施,助力优质企业轻装前行、专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其中,《若干措施》提出,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探索制定“无事不扰”正面清单,分期分批将信用好、风险低的诚信守法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实时动态管理。对正面清单企业,除了上级部署、收到违法线索和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外,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少“执法扰企”。

《若干措施》指出,要深化“随信综合查”模式。聚焦餐饮、重点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随信综合查”,优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推行“一业一查”综合监管改革,按照“同一检查对象、能联合尽联合”的原则,科学整合多个检查事项,规范联合检查要求,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在拓展非现场智能监管方面,深圳市率先在食品、特种设备监管等重点领域,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AI预警等技术赋能监管执法。能通过网络监测、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开展检查的,不入企检查。

同时,深圳将探索建立困难主体事后帮扶机制,重点关注涉案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主体在被处罚后面临的实际困难,对履行缴款义务暂时有困难的,指导其采取延期或分期方式缴纳罚款。同时,加强在质量管理、品牌培育、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指导帮扶。

此外,深圳还将建立大湾区“9+2”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动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证据互认,加强涉深线索研判。规范异地执法调查审批流程,协调解决跨区域执法争议,促进跨区域执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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