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就《关于完善我市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且已经公示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其中,意见提出,在深圳市居住未在园在校且未参加其他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学龄前(7周岁以下)儿童,其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深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持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或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为深圳户籍居民。
非深户籍学龄前(7周岁以下)儿童参加深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及享受待遇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规定执行并享受相应的财政补助。
此外,根据社会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如果未在深圳在园在校孩子已经在办理其他地区居民医保的,可以办理暂停其他地区居民医保后参加深圳市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