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工作指引(试行)》,这是广东省首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的规范。
据介绍,考虑到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的多样性,该指引采用“列举式+排除式”的体例。一方面,在列举式规范中多处进行了兜底规范;另一方面,在排除式规范中也载明,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从而保持了充分开放性。
该指引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细分为规划类、公共政策(措施)类、公共建设项目类、其他类及排除事项等5个分指引,共设定一级事项20类,二级事项100类,列举了若干三级事项,并设定了7类一级排除事项,13类二级排除事项,以增强其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