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提示函提出,不得限定男性优先或拒绝录用女性,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招聘不得限制性别,不得询问婚育计划,男女同工同酬。
近日,深圳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提示函提出,不得限定男性优先或拒绝录用女性,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招聘不得限制性别,不得询问婚育计划,男女同工同酬。
2025-03-11 09:48:41
2025-03-11 09: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