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针对工业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提供财政补贴,旨在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进一步改善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5年6月30日前成功申报,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补贴。
(一)补贴标准。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VOCs治理(包括源头替代、工程治理、生产工艺水平提升等)并形成实际减排量的企业,按4万元/吨的标准发放补贴。补贴金额以经规范核算的企业VOCs减排量为计算基础,根据VOCs减排量多少(舍去小数位直接取整至个位)确定补贴资金。企业VOCs减排量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的核算方法进行核算认定。
(二)总额限制。企业单个治理项目只补贴一次,单个企业单年度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且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治理项目总投资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