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将于今日(4月1日)起正式施行。注册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所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据悉,此次政策的成功落地,为前海营造了高质量的税收政策环境,有效帮助企业降低贸易成本,提升了前海在离岸贸易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助力深圳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贸易中心。下一步,前海将联合商务、税务等部门,扎实做好政策宣贯工作,精准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推动离岸贸易在前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