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市有关化工园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为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落户,实现资源要素配置和效益最大化,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程序编制了该办法,将深汕特别合作区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入园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旨在提升园区整体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
据悉,《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为企业提供了公平清晰的项目申报指引,在准入要求、准入流程、供地和备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符合“产业条件、工艺水平、安全环保、投资主体(企业负责人)信用资质”四大准入要求的产业项目仅需通过“初核、复核、终审”三级评审制度,即可进入土地供应环节,加快集聚优质项目,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